案件摘要
本案為泰山都市計畫公共設施保留地專案通盤檢討,處理長期未取得之公設用地。經審議,部分原規劃變更為保護區之體育場、公園用地,因考量民眾權益及已有容積移轉取得,決議維持原計畫。另有機關、市場等用地則修正通過,採市地重劃方式變更為商業區及住宅區。
附帶條件
有關計畫書內容、面積、圖表及計畫圖,授權作業單位再行檢核,若有誤植部分一併修正。
本案為泰山都市計畫公共設施保留地專案通盤檢討,處理長期未取得之公設用地。經審議,部分原規劃變更為保護區之體育場、公園用地,因考量民眾權益及已有容積移轉取得,決議維持原計畫。另有機關、市場等用地則修正通過,採市地重劃方式變更為商業區及住宅區。
有關計畫書內容、面積、圖表及計畫圖,授權作業單位再行檢核,若有誤植部分一併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