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
配合瑞芳主要計畫通盤檢討,依基隆河河川區域線調整部分土地為河川區。另為符合現況,將部分公園綠地變更為綠地,並新增將原地政事務所機關用地變更為公園用地,以利聯合辦公大樓重建。
有關計畫書內容、面積、圖表及計畫圖,授權作業單位再行檢核,若有誤植部分一併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