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
配合泰山塭仔圳市地重劃,為滿足再發展區的排水設施空間需求,增設公共設施帶,將0.0202公頃的第三種住宅區變更為綠地用地,以確保區域排水功能,並同步修正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
有關計畫書內容、面積、圖表,授權作業單位再行檢核,若有誤植部分一併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