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
配合中央社會住宅政策,於新店第二次通盤檢討(B單元)細部計畫中,指定計畫範圍北側0.7016公頃住宅區土地,提供作為社會住宅使用,以落實居住正義。
於細部計畫書載明指定供社宅使用之圖說。有關計畫書內容、面積、圖表及計畫圖,授權作業單位再行檢核,若有誤植部分一併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