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
本案為訂正大漢溪南(土城)都市計畫書圖不符之處。因原計畫在配合司法園區與北土城交流道興建時發生誤植,故將部分保護區及學校用地更正為高速公路用地,以確保計畫內容正確,保障民眾權益。
依本次提會及簡報內容通過。有關計畫書內容、面積、圖表、計畫圖,授權作業單位再行檢核,若有誤植部分一併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