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
本案為「變更大漢溪北都市計畫(三重地區公共設施用地專案通盤檢討)」之細部計畫。內容包含公四十四、公四十五、市七、機八、綠七等七處公共設施用地之變更,以市地重劃方式開發,引入住宅、商業等機能,並改善周邊交通。
1. 依本次提會簡報及修正內容通過。 2. 有關計畫書內容、面積、圖表及計畫圖,授權作業單位再行檢核,若有誤植部分一併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