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
針對三峽都市計畫區內27處公共設施保留地進行專案通盤檢討。主要將部分已無使用需求之學校、機關、市場等用地,變更為住宅區、商業區、公園等,並採公辦市地重劃方式開發,以活化土地利用。
有關計畫書圖內容授權作業單位再行檢核修正;多數變更案件應以公辦市地重劃方式辦理整體開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