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摘要
此案計畫將板橋區已無使用需求的垃圾處理廠用地及其周邊地區,共約14.92公頃土地,變更為住宅區、公園、社會福利及停車場等設施。開發方式採市地重劃,並依廢棄土方分布情形劃分兩區分期辦理,以活化閒置土地,促進都市發展。
附帶條件
考量區內道路系統串聯、住宅基地建築線需求及開發財務可行性,有關分區及道路用地配置,退回專案小組會議再行討論。
此案計畫將板橋區已無使用需求的垃圾處理廠用地及其周邊地區,共約14.92公頃土地,變更為住宅區、公園、社會福利及停車場等設施。開發方式採市地重劃,並依廢棄土方分布情形劃分兩區分期辦理,以活化閒置土地,促進都市發展。
考量區內道路系統串聯、住宅基地建築線需求及開發財務可行性,有關分區及道路用地配置,退回專案小組會議再行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