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摘要
本案針對汐止區32處公共設施保留地進行專案通盤檢討,包含電塔、學校、公園等用地。經檢討後,將部分已無使用需求之公設用地變更為保護區、住宅區等,並依案件性質分別採市地重劃、自行開發或主管機關興闢等方式辦理,以促進土地利用及都市發展。
附帶條件
1. 依本次提會簡報及修正內容通過,將併同主要計畫續辦理再公開展覽事宜。 2. 有關計畫書內容、面積、圖表及計畫圖,授權作業單位再行檢核,若有誤植部分一併修正。
本案針對汐止區32處公共設施保留地進行專案通盤檢討,包含電塔、學校、公園等用地。經檢討後,將部分已無使用需求之公設用地變更為保護區、住宅區等,並依案件性質分別採市地重劃、自行開發或主管機關興闢等方式辦理,以促進土地利用及都市發展。
1. 依本次提會簡報及修正內容通過,將併同主要計畫續辦理再公開展覽事宜。 2. 有關計畫書內容、面積、圖表及計畫圖,授權作業單位再行檢核,若有誤植部分一併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