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摘要
本案針對蘆洲地區14處公共設施保留地進行專案通盤檢討,包含機關、公園、兒童遊樂場及加油站等用地。經檢討後,部分已無使用需求或不符效益之公設用地,將變更為住宅區、商業區或道路等,並採市地重劃方式開發,以促進土地利用並保障地主權益。
附帶條件
1. 依專案小組初步建議意見及提會簡報內容通過。 2. 有關計畫書內容、面積、圖表及計畫圖,授權作業單位再行檢核,若有誤植部分一併修正。 3. 涉及整體開發之案件應以公辦市地重劃方式辦理,重劃範圍折價抵付共同負擔之土地,合計面積以45%土地為原則。
本案針對蘆洲地區14處公共設施保留地進行專案通盤檢討,包含機關、公園、兒童遊樂場及加油站等用地。經檢討後,部分已無使用需求或不符效益之公設用地,將變更為住宅區、商業區或道路等,並採市地重劃方式開發,以促進土地利用並保障地主權益。
1. 依專案小組初步建議意見及提會簡報內容通過。 2. 有關計畫書內容、面積、圖表及計畫圖,授權作業單位再行檢核,若有誤植部分一併修正。 3. 涉及整體開發之案件應以公辦市地重劃方式辦理,重劃範圍折價抵付共同負擔之土地,合計面積以45%土地為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