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
本案為石門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專案通盤檢討。因應需求變更,將原計畫不再使用的機關用地、文高用地變更為保護區,並將鄰里公園兼兒童遊樂場用地變更為住宅區(附帶條件),以活化土地利用,避免資源浪費。
有關計畫書內容、面積、圖表及計畫圖,授權作業單位再行檢核,若有誤植部分一併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