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都市計畫委員會
針對「工九」、「農廿」地區開發案,因申請人開發意願、主要計畫與細部計畫之整合規劃、開發方式可行性等事項尚待釐清,退回專案小組研議。
請專案小組就下列事項澄清後再行提會審議:一、確認申請人開發意願。二、主要計畫與細部計畫可否就相關道路系統與公共設施用地併案規劃。三、進一步探討開發方式之可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