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摘要
變更中都地區「工廿六、工廿七、工廿八」等工業區為住宅區及公共設施用地。因地主重劃負擔、違建戶安置及公設配置等議題,退回專案小組重新調整規劃。
附帶條件
一、本案依主要計畫通盤檢討公開展覽草案所訂「土地使用分區變更後公共設施用地及其他都市發展用地負擔比例」表規劃辦理,至於有關部分地主欲減輕重劃負擔應依重劃規定辦理;另違建戶安置問題,請申請人負責解決,並由主管機關督導。二、請地政處計算整體開發範圍內已繳交工程受益費地主可減輕之重劃負擔比例,並請工務局參考委員建議,以規劃單位依專案小組決議修正之交通網路為藍本,考量周圍環境選擇適當街廓區位重行調整學校位置及綠帶系統須連貫等,送請專案小組審議後再提會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