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都市計畫委員會
針對援中港海軍魚塭地區的整體都市計畫規劃。決議此案與「高雄大學都市計畫擬定案」程序分開、開發併案辦理,並規範區段徵收抵價地比例上限為40%。
(一)本案區位毗鄰「高雄大學都市計畫擬定案」,因應軍方需求,二案都市計畫程序分別辦理,土地開發則併案辦理。(二)依行政院核示原則:施行區段徵收時原土地所有權人申請領回之抵價地比例,最高不得超過徵收土地總面積百分之四十;軍方土地參照該原則辦理集中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