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都市計畫委員會
研議將臨海工業區二、三期部分用地納入都市計畫。決議要求依內政部都委會決議辦理並進行現勘,處理未納管土地的工廠申請,並完善區內外道路系統。
1. 提案單位需依內政部都委會第359次、第362次會議決議辦理,並由專案小組進行現地勘查。 2. 已解編但未納入都市計畫的土地,其工廠設立申請應依「非都市土地使用編定案」辦理。 3. 工務局應就臨海工業區整體道路系統進行規劃,先送專案小組研議後再提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