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都市計畫委員會
廢除旗后教會前樁號1790601至1790603之八公尺計畫巷道,並修正為囊底路。另為維護教會風貌,請工務局協調其土地所有權範圍規劃為保存區。
A.廢除椿號1790601至1790603之八公尺計畫巷道並就第一方案修正將教會前廣場設置為囊底路。B.為維護台灣基督長老教會旗后教會原有風貌,請工務局協調該教會就其土地所有權範圍規劃為保存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