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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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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83 次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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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8 案
第 8 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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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廣建國宅照顧中低收入市民居住問題,擬請將旗津區旗汕段三四四號至三六五號等十三筆國有地,變更都市計畫使用分區為國宅用地並訂定建蔽率四○%、容積率四二○%研議案
高雄市都市計畫委員會
1995/10/12
主要計畫變更
旗津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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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概要
時間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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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摘要
為照顧中低收入市民,擬將旗津區旗汕段344號至365號等13筆國有地變更為國宅用地,並訂定建蔽率40%、容積率420%,以興建國宅。
附帶條件
提請下次委員會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