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都市計畫委員會
研議「高雄市都市設計審議委員會設置要點」草案,以確立委員會的法源、委員組成、任期及審議範圍等事項,用以規範都市設計審議作業。
請工務局依原則修正後逕行辦理:1. 第一條應敘明法源。2. 第二條修改委員組成,副主任委員由工務局副局長兼任、委員人數設上下限、由主委簽請市長核聘、連任以一次為限。3. 第三條審議範圍改為條例式,介於主要/細部計畫與個案建照審查之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