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保留

為「國軍列管本市眷村」中有關「崇愛一村」、「崇愛二村」等二處,為利眷舍改建政策之推動,加速眷村改建之進行,擬請編定為「國宅用地」(建蔽率為四○%、容積率四二○%)研議案

高雄市都市計畫委員會

1995/11/3主要計畫變更高雄市
案件摘要

為加速眷村改建,擬將「崇愛一村」、「崇愛二村」二處軍方眷村土地編定為國宅用地(建蔽率40%、容積率420%)。委員會決議提請下次會議再行研議。

附帶條件

無附帶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