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退回

為廣建國宅照顧中低收入市民居住問題,擬請將旗津區旗汕段三四四號至三六五號等十三筆國有地,變更都市計畫使用分區為國宅用地並訂定建蔽率四○%、容積率四二○%研議案

高雄市都市計畫委員會

1995/11/3主要計畫變更旗津區
高雄市旗津區旗汕段344地號
案件摘要

為興建國宅,擬將旗津區旗汕段13筆國有地變更為國宅用地(建蔽率40%、容積率420%)。委員會決議比照第三案,請補充相關資料後再議。

附帶條件

同研議案第三案決議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