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摘要
為興建國宅,擬將旗津區旗津段二筆機關保留地變更為國宅用地(建蔽率40%、容積率420%)。委員會決議請補充國宅需求、飛航限高影響、公設等資料後再議。
附帶條件
請就全旗津地區國宅需求說明區位選定之原則、飛航管制限建高度對容積率之影響、公共設施補足方案,並補充計列相關成本、計畫銷售對象之承購意願後,再行提會研議。
為興建國宅,擬將旗津區旗津段二筆機關保留地變更為國宅用地(建蔽率40%、容積率420%)。委員會決議請補充國宅需求、飛航限高影響、公設等資料後再議。
請就全旗津地區國宅需求說明區位選定之原則、飛航管制限建高度對容積率之影響、公共設施補足方案,並補充計列相關成本、計畫銷售對象之承購意願後,再行提會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