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通過

「變更高速公路以東、三多路以南,衛武營區高雄市部份原機關用地為公園用地(供都會公園使用)案」建議案

高雄市都市計畫委員會

1996/1/19主要計畫變更鳳山區
案件摘要

建議將高速公路以東、三多路以南的衛武營區部分機關用地,變更為公園用地以供都會公園使用。委員會決議照案通過,請工務局依法辦理。

附帶條件

請市府工務局儘速依法定程序辦理都市計畫變更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