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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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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87 次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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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 案
第 4 案
通過
「變更高速公路以東、三多路以南,衛武營區高雄市部份原機關用地為公園用地(供都會公園使用)案」建議案
高雄市都市計畫委員會
1996/1/19
主要計畫變更
鳳山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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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概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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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摘要
建議將高速公路以東、三多路以南的衛武營區部分機關用地,變更為公園用地以供都會公園使用。委員會決議照案通過,請工務局依法辦理。
附帶條件
請市府工務局儘速依法定程序辦理都市計畫變更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