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都市計畫委員會
研議高雄市「工十」及「農廿」地區的整體開發計畫。決議將都市計畫變更案交由專案小組續辦,工業區遷廠計畫則循行政程序審查。
有關工業區遷廠計畫及環境說明書請循行政程序由有關主管機關予以審查;都市計畫變更事宜交專案小組研議續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