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摘要
研議變更新興段一小段2129-1、2129-2、2129-3地號土地使用分區。決議將2129-1地號道路用地變更為機關用地,但須與原機關用地整體設計,採挑空方式維持巷道通暢。
附帶條件
新興段一小段2129-1地號變更道路用地為機關用地,須併同原機關用地整體設計建築,採挑空方式保持原有巷道通暢,並以都市設計方式載明於計畫說明書內。
研議變更新興段一小段2129-1、2129-2、2129-3地號土地使用分區。決議將2129-1地號道路用地變更為機關用地,但須與原機關用地整體設計,採挑空方式維持巷道通暢。
新興段一小段2129-1地號變更道路用地為機關用地,須併同原機關用地整體設計建築,採挑空方式保持原有巷道通暢,並以都市設計方式載明於計畫說明書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