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修正通過

變更高雄市都市計畫(灣子內地區)細部計畫通盤檢討審議案

高雄市都市計畫委員會

1996/5/10細部計畫|通盤檢討灣子內地區
案件摘要

針對灣子內地區細部計畫進行通盤檢討。決議通過18項實質規劃變更,並對住宅區及商業區的容積率劃設原則進行修正,依面臨道路寬度調整為不同等級。

附帶條件

有關土地使用分區管制住宅區及商業區容積率劃設依原則修正:1.住宅區面臨20米以上未達30米道路者為「住四」,30米以上者為「住五」。2.商業區面臨15米以上未達20米道路者為「商三」,20米以上未達30米者為「商四」,30米以上者為「商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