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都市計畫委員會
為推動苓雅區實踐五村改建,研議將市有地變更為「國宅用地」並提高容積率。決議維持原計畫「住宅區」用途,但同意提高容積率,並以完整街廓劃設。
案名有關編定為「國宅用地」乙節維持原計畫為住宅區;提高容積率照案通過,並以完整街廓劃設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