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都市計畫委員會
研議「工十」、「農廿」、中都、台泥等地區的整體開發計畫。原則同意開發構想,但要求申請人充實計畫內容後再議,回饋負擔依通案辦理。
請申請人將主要計畫、細部計畫充實規劃內容後一併提會討論,其回饋負擔比例依本市原通案規定辦理;台泥案提會討論時並邀請綠色團體列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