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都市計畫委員會
民眾陳情將計畫道路從6米回復為原17米寬。委員會決議變更為12米,並限期一周協調土地所有權人,若協調不成則維持原計畫。
變更計畫道路為十二公尺,並以一週為限請重劃大隊協調土地所有權利關係人,同意調整分配,否則維持原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