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 案修正通過

為八十一年度「變更高雄市都市計畫(楠梓加工出口區及中油莒光、宏毅新村一帶)細部計畫通盤檢討案」商業區容積率之認定案

高雄市都市計畫委員會

1996/7/30通盤檢討楠梓區
案件摘要

針對楠梓區加工出口區及周邊地區的細部計畫通盤檢討,確立住宅區與商業區的容積率認定標準,主要依據面臨的計畫道路寬度進行劃分。

附帶條件

住宅區及商業區街廓依面臨計畫道路寬度(以15、20、30公尺為級距)劃設不同等級之容積率,並依此原則修正計畫書圖後報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