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修正通過

為修改本市各細部計畫說明書之綜合設計放寬規定提請研議

高雄市都市計畫委員會

1996/9/10通盤檢討
案件摘要

研議修改全市各細部計畫中,有關建築基地綜合設計的容積獎勵辦法。決議以一次變更方式辦理通盤檢討,並依不同地區(如市中心、郊區)訂定差異化的獎勵係數。

附帶條件

以全市為範圍,採一次變更方式辦理通盤檢討,並依市中心區、郊區、舊部落、新市區等分別訂定不同獎勵係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