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都市計畫委員會
研議修改全市各細部計畫中,有關建築基地綜合設計的容積獎勵辦法。決議以一次變更方式辦理通盤檢討,並依不同地區(如市中心、郊區)訂定差異化的獎勵係數。
以全市為範圍,採一次變更方式辦理通盤檢討,並依市中心區、郊區、舊部落、新市區等分別訂定不同獎勵係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