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摘要
針對高雄市主要計畫通盤檢討中「工十」及「農廿」地區的整體開發計畫進行修正研議。計畫涉及愛河沿岸商業區與綠地規劃,委員會提出多項修正意見後,請申請人修正計畫書圖後再送審。
附帶條件
申請人須依法負擔回饋。土地使用配置需修正,包括劃設至少20米寬的愛河景觀綠帶、調整商業區與公設、拓寬銜接博愛路之道路至30米。需加強都市設計規範,並補充開發構想、強度時程、土地使用規定及交通環境影響分析。計畫書圖修正後送工務局審核,再依程序辦理。
針對高雄市主要計畫通盤檢討中「工十」及「農廿」地區的整體開發計畫進行修正研議。計畫涉及愛河沿岸商業區與綠地規劃,委員會提出多項修正意見後,請申請人修正計畫書圖後再送審。
申請人須依法負擔回饋。土地使用配置需修正,包括劃設至少20米寬的愛河景觀綠帶、調整商業區與公設、拓寬銜接博愛路之道路至30米。需加強都市設計規範,並補充開發構想、強度時程、土地使用規定及交通環境影響分析。計畫書圖修正後送工務局審核,再依程序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