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都市計畫委員會
再審議左營地區細部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之容積管制標準。結論為區內土地之容積管制標準應依全市通案統一辦理,但若原計畫之容積標準較低,則應維持原標準。
本案土地使用分區管制中有關容積管制標準依全市通案統一標準辦理,但如有低於原計畫者則維持原計畫容積管制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