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摘要
擬定高雄多功能經貿園區特定區計畫,確立開發方式與土地使用規劃。內容包含調整加工出口區、倉儲轉運區之土地使用強度與退縮規定,並增設多處公園、綠地、園道等公共設施。
附帶條件
一、開發方式修正為開發許可、市地重劃、區段徵收等多元方式。二、實質發展規劃修正:(一)加工出口區臨水線退縮85公尺作公園或法定空地。(二)加工出口區成功路東側土地容積率為490%。(四)增設綠10-15及擴大公6。(五)新光路以南、成功路以西劃設4公頃公園及園道。(六)成功路規劃為60公尺寬。(七)雙語學校用地變更為公園。(八)原特貿五C調整為特貿五E。(十)帶狀廣停寬度由45公尺改為30公尺。(十二)特倉二A之變電所移至特貿五凱旋路邊。(十三)公8移至原學校用地。三、強化都市設計準則。四、敘明快速道路系統影響並建議採地下化。七、異議案部分依專案小組意見辦理,其中貿4之四停車位標準、倉5南火電廠、變電所用地等均有具體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