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摘要
交通部電信總局申請將前金區前金段683地號住宅區土地,變更為電信用地,以興建電信相關設施。
附帶條件
一、原則同意變更住宅區為電信用地,惟為考量大眾停車需求,請開發單位酌予增加停車空間之設置。 二、依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八十七年七月十四日)第四四二次會議紀錄有關機關用地類似案例增列退縮建築、植栽綠化規定之決議,本案住宅區變更為電信用地應自基地境界線至少退縮四公尺建築,如有設置圍牆之必要者,圍牆應自基地境界線至少退縮二公尺;退縮部份得計入法定空地,並應妥予植栽、綠化。
交通部電信總局申請將前金區前金段683地號住宅區土地,變更為電信用地,以興建電信相關設施。
一、原則同意變更住宅區為電信用地,惟為考量大眾停車需求,請開發單位酌予增加停車空間之設置。 二、依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八十七年七月十四日)第四四二次會議紀錄有關機關用地類似案例增列退縮建築、植栽綠化規定之決議,本案住宅區變更為電信用地應自基地境界線至少退縮四公尺建築,如有設置圍牆之必要者,圍牆應自基地境界線至少退縮二公尺;退縮部份得計入法定空地,並應妥予植栽、綠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