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通過

變更前鎮十一號公園用地三・八七八一公頃為交通用地研議案

高雄市都市計畫委員會

1999/2/9主要計畫變更前鎮區
案件摘要

為配合都市發展需要,計畫將前鎮區第十一號公園約3.88公頃的土地,變更為交通用地,以供交通設施使用。

附帶條件

無附帶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