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修正通過

都市計畫法高雄市施行細則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審定案

高雄市都市計畫委員會

1999/3/9其他
案件摘要

審定都市計畫法高雄市施行細則修正草案,主要針對商業區內新建集合住宅的消防避難設施標準,以及特定基地開發前需經都市設計審議等條文進行增修。

附帶條件

一、建議增列條文第十三條之一修正為「商業區內新建集合住宅用途建築物之逃生防火避難相關設備與構造,以商業用途標準設置。」。二、增列條文第二十八條之一,應確認不牴觸中央法規,且基地申請建照時應通過都市設計審議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