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摘要
本案旨在訂定高雄多功能經貿園區的分期分區開發計畫與開發許可審議規範。重點在於確保開發內容符合上位計畫,並考量公共設施完成度與市場機能,保留彈性,同時需整合地主意見並完成全區環評與都市設計規範。
附帶條件
一、擬具之計畫書圖內容應依據公告實施之「高雄多功能經貿園區特定區計畫」案法定都市計畫書、圖之規定,其主要計畫書、圖已有明訂者,不得增減變更。二、為利各個整體開發案之開發,分期分區計畫應根據公共設施完成程度、尊重市場機能、保留適度彈性妥予修正。三、邀集園區內土地所有權人召開協調會並充分協調其意見修正計畫內容及規範草案,以提高全案之可行性。四、環境影響評估應由市府就整體園區之開發,作完整之環境衝擊影響分析;都市設計亦應就園區的開發量體及天空線等依法併案先行擬具該地區之都市設計規範,以供嗣後審查作業之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