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修正通過

變更高雄市都市計畫整體開發地區(高雄女中西南側、原機七機十一、原左公四、洲仔村、大林蒲等地區)通盤檢討案

高雄市都市計畫委員會

2002/4/9通盤檢討前金區、新興區、左營區、小港區等
案件摘要

本案為高雄市數個整體開發地區的通盤檢討再審議案。決議原則同意區內公共設施用地得依規定辦理容積移轉,但限定於各該地區內進行。

附帶條件

公共設施用地得依「都市計畫容積移轉實施辦法」規定辦理,並限於各該地區內進行容積移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