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都市計畫委員會
本案為內惟埤文化園區特定區計畫的通盤檢討。決議維持計畫人口六萬人,修正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並針對龍水段特定地號放寬退縮地規定。
1. 維持計畫人口為六萬人,並修正計畫書內容。 2. 修正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特定商業區地面第壹層作商業使用之樓地板面積不受限制。 3. 龍水段1537、1627地號暫不適用本特定區退縮地設計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