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摘要
本案研議修正「都市計畫法高雄市施行細則」,以有條件開放於住宅區內設置旅館業。因資料不足,會議決議請提案機關補充修法目的、旅館現況、環境衝擊、未來供需等資料,送專案小組研議後再提會。
附帶條件
請提案機關建設局就下列委員意見,補充相關資料,先送專案小組研議後再行提會:(一)修法目的。(二)本市現有合法、非法旅館之家數、客房數、訂價、住房率及區位分布資料。(三)考量旅館營業規模對鄰近地區之交通、環境影響衝擊,再合理規定其位於住宅區之設置條件。(四)因應都市發展本市未來對旅館之供給、需求分析,並評估適宜作為該行業設置之區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