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摘要
變更高雄多功能經貿園區內土地使用分區,將特貿五變更為道路用地、變電所用地變更為電力事業專用區。會議通過用地變更,但土地使用管制及開發流程部分則保留,要求補充資料後再審。
附帶條件
1. 變更特定經貿核心專用區(特貿五)為道路用地、變電所用地為電力事業專用區,照公展草案通過。2. 依陳情意見,變電設施維持地下設計,免計容積,最大開挖率不得逾80%。3. 尚未審議之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及開發作業流程部分,俟補充資料後再議。
變更高雄多功能經貿園區內土地使用分區,將特貿五變更為道路用地、變電所用地變更為電力事業專用區。會議通過用地變更,但土地使用管制及開發流程部分則保留,要求補充資料後再審。
1. 變更特定經貿核心專用區(特貿五)為道路用地、變電所用地為電力事業專用區,照公展草案通過。2. 依陳情意見,變電設施維持地下設計,免計容積,最大開挖率不得逾80%。3. 尚未審議之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及開發作業流程部分,俟補充資料後再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