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摘要
為配合紅毛港遷村安置寺廟用地,將前鎮區中安段部分住宅區土地變更為保存區,並修正土地面積與土地使用管制規定。
附帶條件
依民政局意見,將暫編之中安段地號79及34等土地修正為中安段地號79、79-48、79-49、79-50等4筆及地號34、34-38等2筆土地;土地使用分區管制事項依崗山仔地區細部計畫中供紅毛港遷村使用住宅區之退縮建築規定辦理。
為配合紅毛港遷村安置寺廟用地,將前鎮區中安段部分住宅區土地變更為保存區,並修正土地面積與土地使用管制規定。
依民政局意見,將暫編之中安段地號79及34等土地修正為中安段地號79、79-48、79-49、79-50等4筆及地號34、34-38等2筆土地;土地使用分區管制事項依崗山仔地區細部計畫中供紅毛港遷村使用住宅區之退縮建築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