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都市計畫委員會
針對全市停車及開放空間容積獎勵進行通盤檢討,決議恢復短期獎勵措施,並明定適用期限與管制前提。
採方案二恢復短期容積獎勵措施;且以明定確切之短期適用期限、全市容積總量適當管制暨落實公共空間確供公眾使用為獎勵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