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摘要
辦理小港區港墘地區與特定區第三次通盤檢討,內容包含細部與主要計畫變更,並依公民陳情意見修正部分土地使用分區。
附帶條件
依公民異議調整部分土地使用分區(如特定商業專用區變更為道路用地、機關與學校用地調整為農會專用區),並修正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中有關容積獎勵之規定。
辦理小港區港墘地區與特定區第三次通盤檢討,內容包含細部與主要計畫變更,並依公民陳情意見修正部分土地使用分區。
依公民異議調整部分土地使用分區(如特定商業專用區變更為道路用地、機關與學校用地調整為農會專用區),並修正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中有關容積獎勵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