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都市計畫委員會
將大坪頂特定區內的部分住宅區、公園、墓地、綠地及道路用地,整合變更為住宅區及道路用地(10號道路用地)。決議修正通過,要求補充道路斷面圖並修正書圖文字。
請就本案地形變化較劇且道路路幅寬度不一之路段,補充該路段相關工程斷面示意圖。計畫書 p.10、p.12 文字誤繕部分,請規劃單位予以釐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