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修正通過

訂定高雄市原都市計畫(三民區部分)公園用地(公2-新客家文化園區)土地使用管制案

高雄市都市計畫委員會

2010/3/24細部計畫三民區
案件摘要

訂定高雄市三民區「公2-新客家文化園區」公園用地的土地使用管制規定,以作為後續開發管理的依據。

附帶條件

本案除計畫書 p.11 更正自立一路為南北向外,餘照案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