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都市計畫委員會
擬於臨海特定區的停二用地上,臨時設置新草衙地區閱覽室。因法令依據及停車空間規劃尚有疑義,需修正後再審,案件保留。
本案請規劃機關依委員下列意見修正後提下次會續行審議:(一)請補充更明確之法令依據之論述。(二)因本案細部計畫地區經檢討停車空間仍不足,請考量以不減損停車空間為前提,擬具整體空間規劃構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