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摘要
為配合紅毛港遷村用地,修訂鳳山市細部計畫之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內容包含規範住宅區應退縮2公尺建築、取消樓地板面積獎勵,並將多目標使用方案修正為辦法,以利整體發展。
附帶條件
1. 供紅毛港遷村使用之住宅區,應自建築線退縮2公尺建築,退縮地不得設置圍牆等阻隔性設施,並應植栽綠化及以透水性鋪面處理。 2. 取消樓地板面積獎勵相關規定。 3. 原土地使用管制適用之「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多目標使用方案」應修正為「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多目標使用辦法」。
為配合紅毛港遷村用地,修訂鳳山市細部計畫之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內容包含規範住宅區應退縮2公尺建築、取消樓地板面積獎勵,並將多目標使用方案修正為辦法,以利整體發展。
1. 供紅毛港遷村使用之住宅區,應自建築線退縮2公尺建築,退縮地不得設置圍牆等阻隔性設施,並應植栽綠化及以透水性鋪面處理。 2. 取消樓地板面積獎勵相關規定。 3. 原土地使用管制適用之「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多目標使用方案」應修正為「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多目標使用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