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修正通過

變更鳳山市細部計畫(部分住宅區、捷運系統用地為道路用地)案

高雄市都市計畫委員會

2008/7/30細部計畫鳳山市
案件摘要

為配合高雄捷運工程,本案變更鳳山市部分住宅區及捷運系統用地為道路用地。決議將捷運系統用地變更為「捷運系統用地兼供道路使用」,以利交通銜接與系統運作。

附帶條件

同意採納高雄市政府捷運工程局代表會中所提意見,將原「變更捷運系統用地為道路用地」修正為「變更捷運系統用地為捷運系統用地兼供道路使用」,其餘請申請單位鳳山市公所依縣府研析意見補充相關資料並納入計畫書敘明後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