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摘要
為配合鳳山地區主要農產品供銷中心(市15批發市場)使用需求,擴大原市場用地範圍,將部分農業區變更為市場用地,以健全服務機能並紓緩交通擁擠與停車問題。
附帶條件
1. 同意擴大原市場用地範圍,以健全其服務機能,並紓緩目前交通擁擠與停車問題。 2. 市場用地應依「獎勵投資辦理都市計畫公共設施辦法」之規定,向批發市場主管機關循法定程序申請辦理。 3. 申請單位需提供市場用地使用現況、擴充需求、停車空間需求、空間配置等詳細資料及整體規劃構想與未來使用計畫。 4. 請補充土地權利證明文件及土地所有權人同意書。